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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武艺上有这么一说,先练皮再练肉再是练筋骨。
太过侧重练皮肉,就会导致体格壮硕,这时候就该去练筋骨来平衡。但能练到筋骨的人,十中无一,也不是谁想练就能练的。
慕容兴吉甫一和杨變交上手,就发现此人与自己一样,也是筋骨大成。
前世他死在杨變手里,却是在战场上,战场上能导致一个人死亡的原因太多,战局的变幻,某一处的失利,都会导致局势大变,而后裹挟所有人。
此番与杨變交上手,他才知晓前世自己死在杨變手里,并不冤枉。
不过他会一雪前耻的!
慕容兴吉并非那种知晓自己弱点,便去规避它遮掩它的人,相反他骨子里跟大多数北戎人一样,是有狼性是有不屈的。
越挫才越勇!
不战胜自己的心魔,岂非要成自己一辈子的心病,让对方成为自己一生的梦魇?
只有战胜它、碾碎它,才能打破这一切。
慕容兴吉越打越兴奋,越打攻势越猛。
与外表总是给人很深沉的感觉不同,他与人搏斗起来竟是凶相毕现,甚是疯狂。
与之相比,杨變反倒是大开大合那一类,见招拆招,慕容兴吉猛烈的攻势,竟都一一被他挡了下来,甚至游刃有余。
“怎么?堂堂镇北王也会认怂?你不是要跟我打吗?”
慕容兴吉一拳砸过来,冷笑着。
杨變用手臂挡住,双方的手臂碰撞在一起时,明明发出了劲声,彼此身体却水波不惊。
“这不正在跟你打,难道要学你跟个疯狗似的?”
“疯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