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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姐姐,舒服吗?”
“嗯……”戈越发出满足的叹息,她已经好久没有获得过这样的体验了,果然理论到实践的完美过渡还是得聪明人来做?
她不由地想起自己的第一次,对方是个阳光少年。她们没经验,接吻都满脸羞怯。
但得天独厚的聪明劲让她们事前都做了理论知识的填充,为了不显得青涩,戈越甚至提前背诵了台词。
好在事实证明,聪明的男人不需要和多个女人发生关系来增添经验,他们理所当然地走在平庸男人前列,天赋异禀。所以很长一段时间,戈越都偏好智力超群的异性,直到遇到李东安。
“是吗?”少年痴迷的目光里透出几分喜悦,“那我以后天天给姐姐舔?”
戈越不语,只是盯着他的双耳。和那几个拟狼人不同,临初的耳朵有向下弯折的趋势,像是专门招人疼一般?
并且他的左耳,有个缺口?
抬手,轻轻摸上,引来对方一阵舒爽的轻颤,临初闭起眼,微笑着抖动双耳,收紧小腹,灰色的狼尾在身后难以自持地摇摆。
她,想起我了吗?
揉着那个缺口,戈越问:“为什么想舔我?”她伸手抬起他湿淋淋的下巴,“喜欢我?”
临初睁开溢满欲色和痴迷的眼睛:“姐姐,你说过,我是特别的……”
戈越挑了下眉,一页一页翻动着回忆,慢慢找到了那批转入质粒失败的实验品。
那批“小白鼠”均在皮肤和骨骼产生了强烈排异反应,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白化和折耳,临初也是其中之一,因此才有一身病态的白肌和微垂的狼耳?
而他的特别之处在于,他是这些失败实验品中唯一活下来的?
“姐姐说过,我能活下来,果然……”他十分幸福地笑着?
那时她看他意志坚强,便和身边的同事打赌:“你信不信,这个说不定能扛过来。”
说完就在他的耳朵上剪下一个豁口作为记号,俯身在临初耳边佯装警告:“180号,你要争口气啊,我可不想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