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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所期低咳两声,实在被这颠簸的山路晃得很不舒服,身体一阵阵发冷地拢了拢身上的黑色冲锋衣。
“我就说嘛,瞧你模样就是城里头来的有文化的小娃娃,不然没事咋个会跑到这山窝窝里头来。”
大哥注意他很久了,一听说他是大学生去支教,也没怀疑。
反而笑容更大了几分,热情的在口袋里摸索了好一阵,最后塞给他几颗大白兔奶糖:
“老西好啊,而且你还愿意到这来,是个好人呐!——你吃你吃,不客气嘛,橘子是自家种的,不花钱,糖很甜的嘛,小娃娃都爱。”
程所期好歹也是二十三岁的年纪,大哥却似乎真的把他当成了小孩,估计家里头有弟弟妹妹,习惯了。
奶糖捏在手里有些软,可能是放在口袋里被捂热了。
程所期推脱不过,实在招架不住这份热情。
更是被那句好人给说愣了片刻。
竟是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。
等他回神,大哥已经自顾跟他说起:
“你系不晓得哇,南寨能办起学校来,不容易哇,可惜咱这地偏,老西一听说是到这地界来嘛,车子还没把人拉过来,就全都跑了嘛。”
说起时,大哥还颇是唏嘘地摇头。
程所期脑袋有点晕,不过还是顺着他的话问:“为什么?”
“这地偏啊,城里头的娃子个个都养得白嫩,像你一般大的嘛,哪里肯到这山里头来受苦嘛。”
大哥说完,边上就传来一声嗤笑。
瘦高的老头将有年代的烟杆子在凳腿上敲了敲,吧嗒吧嗒抽了两口烟,眯着眼道:
“平义这地界儿,毒虫吃人,蛇蚁多到能把你这小年轻整个抬走。”
“你到里头去教书,就怕到时候可回不去家了,现在后悔要走还来得及。”
老头的话半是吓唬半是奉劝,几个跟他一起来的青年大汉无所畏惧的说笑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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