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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的一句话,每个字都铭刻着萧麦的决心,既是对王大娘的承诺,亦是发给自己的誓言。
王大娘仍身处悲痛之中,没听到也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,一旁的严智则听得清清楚楚。
他不明白,萧麦为何会发出这样的誓言。一来,萧麦不是捕快,怎能保证自己一定可以查出真凶?二来,凶手的武功深不可测,连自己都没有与之对抗的信心,萧麦如何将他绳之以法?三来,萧麦跟王大娘一家非亲非故,凭什么,舍出性命也要帮王家报仇?
思来想去,严智只能得出一个结论。
加入捕快这一行,很多人或是为了衣食无忧,或是为了耀武扬威,或是为了飞黄腾达。但也有人,是为了给百姓伸张正义,是为了将罪人绳之以法,是为了保一方朗朗乾坤。这种闪烁着人性光辉的壮士,固然稀少,但一直存在,前赴后继,身化明灯,忍受着孤寂与痛苦,为迷失在黑夜中的人们送去光明。
萧麦纵然没当过一天捕快,但他骨子里就是一个捕快,会对苦主感同身受,会视苦主的仇恨为自己的仇恨。若不能报仇雪恨,他的灵魂就永远不得安宁。
县衙血案中受害者的尸首,作为证据,暂时还不能被家眷领回,要集体安置在义庄内,等待进一步的勘验。
萧麦望着众人远去的背影,若有所思。
严智拍拍他的肩膀:“我们也该走了。”
“去哪儿?”
“我们这趟来,是要处理你的案子。眼下这桩案子,跟我们本来没有关系。若是小案,顺手也就处理了,但如此大案,得向上级汇报,派更厉害的人来。”
“更厉害的人——”萧麦读过古代刑法史,深知在很多时代,都有命案必破的规定,一旦无法再时限内破案,主政官员就会受到严厉惩处,因此他们往往热衷于制造冤假错案,尤其擅长找替罪羊。
偏偏,萧麦自己就是最好的替罪羊。
“严大哥,凶手为何会穿着沾有尸臭味的衣物?”
严智挑眉,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疑点,但一时也想不通:“大概是某种特殊的癖好?”
“尸臭,是一种强刺激性的气味,且不说谁会拿尸臭作爱好,关键是,县衙公人应该对尸臭非常敏感。凶手欲屠灭县衙,应该力求隐蔽才是,为何大张旗鼓,难道真就那么自信?”
严智这会儿,已经不把萧麦当成普通人看待了,而是一个可以对话的同行晚辈:“有道理。那你觉得,凶手此举的动机是什么?”
萧麦早已有了想法:“我猜,某种境遇,让他不得不穿尸衣。”
“不得不穿?”严智最先想到的是被人逼迫,顿时再度泛起呕吐欲,毕竟,被人逼着穿尸臭衣物,实在是太恶心了,“究竟谁在逼他?”
“我猜是他自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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